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李 兵)
8月17日,年近七旬的申請執行人范某為真誠感謝汝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高效追回其被拖欠多年的欠款,早早地來到該院群眾接待大廳,將一面繡著“秉公執法 大公無私”的錦旗送到執行干警手中。
申請人贈送錦旗致謝
申請執行人范某與何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何某分三期償還范某借款本金17萬元及按照年利率14.8%的相應利息。汝城法院于2022年6月作出的調解書生效后,何某并沒有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義務,范某便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受理后,執行干警立即向被執行人何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迅速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微信、支付寶等賬戶采取了凍結措施,并發出傳票將被執行人何某傳喚到法院進行溝通釋法,何某表示自己做生意連年虧損,無力償清所有的欠款,執行干警多次組織和解,范某與何某自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何某承諾每月償還1萬元。
協議簽訂之后,何某卻只按約定分兩筆支付了1萬元,剩余部分開始故意拖延甚至不再履行支付義務。申請人范某多次追索無果,多次到法院請求加大執行力度。執行干警立即再次查控被執行人的財產,經調查,意外獲得被執行人何某在廣東佛山某法院有剩余的房屋拍賣款未領取的財產線索,執行干警第一時間聯系該法院進行扣留、提取,因何某還涉及另外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范某經財產分配獲得9.15萬元。
同時,鑒于何某未如實向法院申報財產,執行干警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名單進行懲戒,并準備對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迫于法律的強大威懾,何某害怕面臨“牢獄之災”,趕緊主動找到申請人范某進行協商,最終想方設法在一個月之內將剩余款項11.76萬元支付完畢。至此,申請執行人范某領取到位借款本息共計21.91萬元,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責編:劉建軍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